登录/注册

考核通知 | 泸西文旅局关于对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2024年度服务效能进行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Mar 8, 2024 | 作者:泸西文旅 浏览量:27


各乡镇人民政府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关于持之以恒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办公共发〔2023〕156号)要求,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规范化标准化建设,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,促进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制度》相关要求,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情况实地进行检查考核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程序

按照《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制度》 “统一组织、分级实施”的原则组织实施。

(一)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开展自评,并向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自评报告。

(二)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,组织相关业务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,负责对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州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。考核主要采取听取介绍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查看、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。

二、考核指标

结合文化和旅游部《全国乡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内容指导目录》和《云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及评估标准》,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原有基础上修定和完善《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指导指标(2024年)》(见附件),由设施设备、经费人员、文化遗产保护、服务开展、组织领导、表彰共六方面十三项33条组成。

三、考核评定

考核总分为110分,其中,表彰指标加分10分。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,80分(含)以上,评定为合格;考核分数80分以下,评定为不合格。

四、考核机构

长:王颖婷 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
副组长:杰 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

员:马采宽  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科长

员:  县文化馆副馆长(主持工作)

员:王一玲  县图书馆副馆长(主持工作)

员:牟俊东  县文化馆职工

员:赵玉芬  县图书馆职工

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负责,对照《考核指导指标》逐项进行自查,要建立工作台账,重点在功能完善,活动内容丰富及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同时,要注重运行管理,充分整合资源,优化工作机制、服务流程,提升综合服务能力。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通报,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。

五、考核时间

考核工作组从2024年12月份开始考核,对照考核标准,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考核,考核期限为2024年1月至12月。

附件: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指导指标(2024年)

 

 

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

2024年3月8日





头像
0/1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