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核通知 | 泸西文旅局关于对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2024年度服务效能进行考核的通知
发布时间:Mar 8, 2024 | 作者:泸西文旅 浏览量:27
各乡镇人民政府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关于持之以恒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办公共发〔2023〕156号)要求,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规范化标准化建设,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,促进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制度》相关要求,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情况实地进行检查考核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程序
按照《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制度》 “统一组织、分级实施”的原则组织实施。
(一)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开展自评,并向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自评报告。
(二)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,组织相关业务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,负责对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州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。考核主要采取听取介绍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查看、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。
二、考核指标
结合文化和旅游部《全国乡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内容指导目录》和《云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及评估标准》,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原有基础上修定和完善《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指导指标(2024年)》(见附件),由设施设备、经费人员、文化遗产保护、服务开展、组织领导、表彰共六方面十三项33条组成。
三、考核评定
考核总分为110分,其中,表彰指标加分10分。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,80分(含)以上,评定为合格;考核分数80分以下,评定为不合格。
四、考核机构
组〓长:王颖婷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张〓杰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
成〓员:马采宽 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科长
成〓员:吴〓英 县文化馆副馆长(主持工作)
成〓员:王一玲 县图书馆副馆长(主持工作)
成〓员:牟俊东 县文化馆职工
成〓员:赵玉芬 县图书馆职工
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负责,对照《考核指导指标》逐项进行自查,要建立工作台账,重点在功能完善,活动内容丰富及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同时,要注重运行管理,充分整合资源,优化工作机制、服务流程,提升综合服务能力。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通报,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。
五、考核时间
考核工作组从2024年12月份开始考核,对照考核标准,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考核,考核期限为2024年1月至12月。
附件:泸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(分馆)服务效能考核指导指标(2024年)
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
2024年3月8日